锦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议案提高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锦州政法官方账号 近日,锦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才卫群等2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
由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小凌河、女儿河两岸截污干管溢流和部分地段污水直排,污染了“两河”水体和周边部分土地,影响了居民的生产生活。为回应群众期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建议提高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福址、事关城市现实与发展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尽早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尽快解决污水倒灌、溢流污染环境的问题,为市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明确任务,科学规划。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现有场地实际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搞好项目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在充分考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有效解决现存污水倒灌、溢流问题的同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优选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工艺先进性、质量可靠性和环保达标。工程设计要同步考虑排水管网建设,做到相应范围内凡是有污水溢流的全部纳入管网。
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在2020年竣工并投入使用。要本着依法合规的原则,加强监管,精心组织,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联动,密切协作,群策群力,扎实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把项目建设成优质、可靠、放心工程。(记者鲁暘暘)